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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改革传奇提出了新的方案他们的方案听

欧洲委员会主席国丹麦为欧洲人权法院(ECtHR)起来无伤大雅:没有人会反对“共担责任”保护人权,或反对加强法院与各国之间的“对话”。然而,有人怀疑,有人可能会笑着说自己是恶棍;至少在丹麦可能是这样。许多人担心,在丹麦的具体细节中,主权将凌驾于人权保护之上。爱丽丝·唐纳德和菲利普·利奇对哥本哈根草案提供了详细的注释,以支持八个非政府组织在2018年2月13日的联合回应中所提出的批评。

在辅助性原则阴影下的更广泛的趋势和问题值得进一步关注,否则,共同责任就会演变成无人负责,而散漫的对话也会变成米洛斯式的,让国家行政人员为所欲为,而让法院去做出必要的判断。

理由对国际法庭感到担忧

因为国际法庭的数量、职能和影响力都在增长。各国对允许个人挑战国家的欧洲人权法院的矛盾心理甚至更为强烈。然而,最近一些抵制者的表现令人惊讶。他们认为,不仅那些人权和法治传统薄弱的国家,也是欧洲人权法院大量积压案件的主要提供者——截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积压案件已达57,350 件。丹麦和其他在人权方面几乎没有腐败的国家也提出了批评。一个解释可能是,一些主要政党普遍呼吁将国际机构的权力重新国有化,而人们认为欧洲人权法院保护坏人,尤其是罪犯,并阻碍捍卫受到威胁的民主,这进一步加剧了这一呼吁。

“共同责任”和“对话”等模糊的措辞掩盖了哥本哈根引人注目的“再平衡”:限制 欧洲数据 法院,赋予各国权力。此前,在因特拉肯(2010年)、伊兹密尔(2011年)、布莱顿(2012年)和布鲁塞尔(2015年)举行的高级别会议提出的改革提案,表达了各国对法院动态解释和案件积压的担忧。值得庆幸的是,几份部长级宣言——尤其是最近一份来自布鲁塞尔的宣言——重点关注如何缓解案件积压的根本原因,即各国侵犯人权和未能执行法院判决。哥本哈根宣言草案并未就各国如何减少提交法院的案件数量以及如何改进判决执行提出新的建议。从新提案来看,起草者的担忧并非各国缺乏对人权的尊重,而是法院对国内政治的干涉和案件积压。

改革的目标

改革的目标应该是促进和

保护欧洲人权法院在《公约》序言中规定的、在历史上发展起来的独立、支持性作用——这在今天也是非常必要的。

按照这一标准,法院应该保护各国免受侵犯人权的行为,并避免其陷入非民主统治。法院应该:

补充、加强和保障不同民主质量的国内进程,包括保护使民主决策 积极主动地进行沟通——为员工创造安全性和清晰度 值得尊重的条件,如新闻自由和结社自由;

监督少数群体的权利,即使在善意选民中运作良好的多数民主进程中,少数群体的权利也面临风险,更不用说民粹主义统治下的风险了;

最后,法院应努力保护法治,包括 墨西哥电话号码 国内司法机构的独立性。

共同责任

《哥本哈根宣言》草案呼吁:

“共担责任的概念,通过这种概念可以在公约体的改革传奇提 系的国家和欧洲层面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并确保更好地保护权利” (第 11 段,重点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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