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已在本博客上引发一些争论。迄今为止,各方的论调都极具批判性。唐纳德和利奇谴责该宣言本质上是将对欧洲人权法院(ECtHR)施加不当政治压力制度化的工具,这可能会危及欧洲人权法院乃至整个欧洲的人权。盖尔和福勒斯达尔也持相同观点,他们宣称,该宣言中关于对话和共同责任的口号,实际上是在毫不掩饰地削弱欧洲人权法院、赋予各国权力。
欧洲人权法院本身现已就该宣言草案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其基调与上述学者的观点截然不同。我们认为,这种差异不仅仅是不同机构角色的影响,也源于对欧洲人权法院在案件量方面面临的问题以及为维护法院的机构权威,该体系中各主要利益相关方之间需要加强和更有条理的对话这一问题的不同认识。
事实上法院面临两大根本挑战
2016年11月18日,雷蒙迪在奈梅亨的一次演讲中指出,首先,“案件数量之多”是“法院高度关切的一个原因”,但法院还面临另一项根本挑战:
第二个挑战的性质不同。它本质上是一个政治挑战。它挑战的是公约体系的根本理念。它质疑欧洲人权法院的权威性,甚至合法性。
《哥本哈根宣言》草案正是试图解决这两个根本挑战:案件数量和权威。
那么,欧洲人权法院在其意见中对《宣言》草案作了哪些表述?总体而言,法院 WhatsApp 号码数据 欢迎 《宣言》草案中提出的一系列举措,特别是关于解释和增加诉讼参与度(第27-28段)、法官的遴选和选举(第29-31段)以及判决的执行(第32-34段)。然而,法院指出,就后者而言,希望措辞更为强硬。法院或许尤其欢迎《宣言》草案中关于法院面临的案件量问题的章节。我们在此引用法院意见的第20、22和24-26段,这些段落援引了《哥本哈根宣言》草案的第43-54段:
“20. 法院尤其赞赏法院明确接受并鼓励使用简易程序处理简单申请。法院欢迎法院明确支持所采用的策略,以便将资源集中用于最重要的案件和影响最大的案件,并提高法院处理和裁决申请的能力。
本法院还赞赏案文中关于探索
切途径以减少案件数量的总体鼓励。在上一段所述措施的基础上,本法院将继续寻 如何让你的反向链接被索引?求更高效的工作方式,并期待所有对话方的积极合作。
24. 法院准备审查第 50 段中关于未执行试点判决背景下的重复申请的建议。
25. 关于第54(a)段,法院同意由部长委 墨西哥电话号码 员会就更多法院及其院长吉多雷 地使用友好解决和单方面声明作为减少积压案件的途径进行磋商。